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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交警积极参与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

作者: 来源: 菏泽交警 发表时间: 2020-12-05 12:16

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,为普及法律知识,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、法制意识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。12月4日上午,菏泽交警各大队积极参与全市开展的“12·4”大型宪法宣传日活动。

高新区



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。

高新区交警大队以“知危险会避险、安全文明出行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,积极倡导交通出行规则意识、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,大力清除影响安全出行的风险隐患,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出行的安全感、幸福感和满意度。

鄄城

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。当日上午,鄄城交警大队以此为契机,在县宪法宣传日活动现场,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展板、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、接受群众咨询等丰富多彩的形式,积极普及交通法律知识,宣传交通文明理念,提高广大市的文明交通意识和遵章守法的意识。

东明

12月4日,东明交警大队以宪法日为契机。结合今年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“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”为主题,深入辖区宝珠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。

责任编辑:
李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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